韩国政府承认应申报其分离出的浓缩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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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6:0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汉城9月8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政府高级官员8日承认,韩国应当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及时申报其科学家自行分离浓缩铀的事实。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级官员说,2000年1月至2月,韩国部
这位高级官员还说,根据核安全协定的规定,所有核物质都应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申报。如今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组已经对韩国进行了核查。韩国是否违反核安全协定,应当由国际原子能机构作出评判,韩国不便评论。 在谈到韩国分离浓缩铀与六方会谈的关系时,这位高级官员说,韩国政府在公布本国科学家分离浓缩铀的事实前,向除朝鲜以外的六方会谈其他参加方作了通报。韩国科学家“偶然进行的一次性科学试验”不应对六方会谈与和平解决朝鲜核问题的努力带来任何影响。 本月2日,韩国政府宣布,韩国科学家在4年多前进行了浓缩铀分离试验,获得了0.2克浓缩铀。韩国浓缩铀问题将成13日至16日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的议题之一。韩国政府将派代表团与会,向国际原子能机构解释韩国的立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