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恐怖路在何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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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1:5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9·11”事件后,美国对阿富汗发动战争,接着又发动了伊拉克战争。两场战争虽然对恐怖分子进行了致命打击,但并没有清除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既是政治、经济、民族和宗教等各种矛盾的综合产物,又有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深刻背景;贫困、发展差距拉大、各种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等也是刺激恐怖主义滋生的温床。只依靠武力,不采取综合措施,是难以彻底清除恐怖主义的。 认识不统一方向不一致 如何界定恐怖主义,各国没有统一认识,对恐怖主义的本质、动机和目的等也有不同的解释,加之各国又推行以本国利益为主的外交政策,导致在对待恐怖主义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标准。比如,在如何对待俄罗斯车臣地区武装问题上,俄罗斯与美国就存在过意见不一,俄罗斯认为车臣武装是恐怖组织,美国却不承认。再如,美国把巴勒斯坦人的暴力行动称为“恐怖行动”,而对于以色列人对巴勒斯坦人采取的暴力行动,却视而不见,这严重挫伤了阿拉伯世界对反恐的热情。 加强国际合作势在必行 恐怖主义既表现为全球性,也表现为地区性。反恐斗争中,有些方面要加强全球国际合作,有些方面要加强地区性合作才能有效,单靠一个国家的力量,难以对付日益猖獗的国际恐怖活动。目前,国际上已有许多具有反恐合作性的条约,如《东京条约》、《海牙条约》、《蒙特利尔条约》、《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等。国际社会应该利用现有的这些国际条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反恐怖合作机构或确立机制。各国或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大会、国际刑警组织和国际民航组织等要加强反恐协调,全面落实国际反恐条约的要求。 各国还应加强地区和国家间的合作。在地区合作中,上海合作组织起到了积极作用。上海合作组织在“9·11”事件后,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成立了“反恐工作小组”,举行了联合反恐演习,培养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化和谋求共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上海精神”,确立了在大小国间共同倡导以安全先行、互利合作为特征的新型区域合作模式。上海合作组织的这一做法,对国际社会及其他国家间的反恐怖合作具有参考价值。 全方位防范 一是建立专门处理危机事件的反应机制。在政府和军事部门,建立强有力的反恐情报、侦察、评估和协调机构,及时准确地对恐怖活动做出反应。二是建立训练有素、精干内行的反恐突击部队,坚决打击恐怖活动。三是强化防范恐怖主义的法律。各国应根据本国情况,制定有利于审判恐怖分子、打击恐怖活动的各种法律制度,严惩恐怖犯罪行为。四是加强枪支、爆炸物的管理。五是加强反恐怖的科研工作。当代科学技术为恐怖分子利用高技术手段进行恐怖活动提供了条件。要有效地同恐怖主义作斗争,提高打击恐怖分子的威慑力,就要加强反恐的科研工作,提高反恐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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