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不付足 食客成被告 以“窃取服务”罪名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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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4:46 新民晚报 | |||||||||
新华社上午电吃饭付小费本是西方司空见惯的事情,可是在美国纽约,一名男子居然因为未付足额小费成了被告。 现年41岁的温贝托·塔夫拉斯说,上周末,他与8名同伴来到一家烤肉店用餐,因对食物不满,他只付了不到饭钱10%的小费。目前,这名男子已经遭到警察拘捕,他面临“窃取服务”轻罪指控。
塔夫拉斯说,没人告诉他们6人以上用餐要付饭钱18%的小费,他也没注意到菜单上的说明。 烤肉店老板乔说,所有菜单上都有说明,把塔夫拉斯告上法庭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塔夫拉斯等人“令人生厌”,“这个人(塔夫拉斯)太粗鲁无礼。他们甚至向我们投掷食品”。 塔夫拉斯被捕引发人们争论:在餐馆付小费规定是否属于强迫性收费?纽约市一名官员说,纽约以前从未有过这种诉讼。他说,“这不是个黑白分明的问题,等待法庭审判结果将会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