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4日办1案高负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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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8:41 南方日报 | |||||||||
法官4日办1案高负荷 省编制办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力争更多编制 本报讯(记者/丘剑华)广东准备向中央编办争取更多编制招录审判人员,以改变广东法官平均不到4天就要处理一个案件的法官人力紧张状况。近日省编制办针对省人大代表提出
广东法官不堪重负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吴青列举了这样一组数据:去年广东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66万余件,人员不足1万人,年人均审理案件66件,是全国年人均数量的2.4倍。 “广东法官的审判工作处于高负荷状态!”吴青代表认为,广东法官平均不到4天就要处理一个案件,而且在这240个工作日中还不包括学习和培训时间。这样即使法院系统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处理超期限审理案件,但法官们仍是疲于奔命,将会对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造成影响,使审理周期大大延长。所以代表们建议,应该适当提高法院审判人员的数量。 向中央争取增编名额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法院审判人员数量的增加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他们将会同省高院向中央编办、最高院反映我省情况,争取在给全国法院系统增编时对广东有所倾斜,适当给予照顾。 省编制办同时还透露,目前全省各级法院仍有空编约1000名,省掌握少量法院系统机动编制。根据法院审判工作需要,他们将适时把省掌握的机动编制分配下去,重点是珠三角地区等审判任务最为繁重的法院,用于招录审判人员。 对于法院编制管理的新办法,目前广东也正在探索之中。省编制办还建议,在法院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情况下,在编制管理上也可考虑尝试有所区别,争取在现有行政编制内实现法院审判人员编制的内涵式增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