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批评美英非法发动伊拉克战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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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9:0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15日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非常坦率地说,美国领导的多国部队入侵伊拉克的军事行动是违法的。他在接受采访时质疑美国发动对伊拉克战争的法律根据,并说伊拉克战争违反了联合国宪章。 安南说,对伊拉克采取任何军事行动的决定本来应该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作出,而不是由任一个联合国会员国就可以单方面决定。安南说未来如果有类似行动,都必须经过联合
事实上,这并非安南首度发表这样的言论,早在去年战争爆发前,安南就已经说过类似的话,而国际法学专家更是从多个角度来说明伊拉克战争的非法。在去年3月17日的演讲中,布什总统声称先前的联合国决议已经提供了攻击伊拉克的必要法律授权。代表布莱尔政府的英国司法部长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正确吗?答案是否定的。 1990年11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678号决议,授权各国“配合科威特政府使用各种可能的手段”将萨达姆军队驱除出科威特。这项决议授权使用武力的惟一目的是将伊拉克军队驱除出科威特,这个目的已经在1991年完全实现了。除非萨达姆再次入侵科威特,否则这项决议就不能被引用与现在的情况相关。 在海湾战争结束时,安理会通过了第687号决议。这项决议中要求伊拉克毁坏或放弃各种武器,包括生物、化学和核武器。这项决议还陈述了安理会的目的是“采取各种合适的必要措施”确保伊拉克和科威特边界不可侵犯。虽然这项决议的语言是概括性的,但并没有涉及到解除武装的规定。第687号决议解释道,解除武装的规定需要由安理会根据“对情况的掌握、为执行现有决议而需要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以及保护这一地区的和平与安全”来决定。 2002年11月,安理会通过了第1441号决议。这项决议警告,如果伊拉克继续“实质性违反”解除武装的义务,它将“面临严重的后果”。利用这项决议的语言,布什政府声称伊拉克正在“实质性违反”义务,因此伊拉克战争是合法的。然而,第1441号决议意在让安理会本身断定是否存在实质性违反义务的情形,并明确规定,在存在这种违反的情况下,由安理会本身“考虑当时情况和完全遵从所有安理会相关决议的需要以保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美国同样没有获得国会的授权。二战后,国会从未正式宣战。同时美国法律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美国宪法第6条将美国缔结的条约列入“美国最高法律”的范围。美国是联合国宪章的签署国,根据宪章,对伊拉克战争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因此,如果这次伊拉克战争违反国际法,那么也违反美国法。 安南同时对伊拉克严峻的安全局势可能影响该国明年1月的大选提出警告。他说,如果安全局势得不到改善,伊拉克将难以举行可信的选举。届时,伊拉克临时政府将被迫就选举能否如期举行作出判断,联合国也将就此进行独立评估。(冰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