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也许姜坤在向球迷竖起中指后他就后悔了,因为可以预见,中国足协的严惩正在等着他。昨天下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发出通告,对姜坤作出严厉处罚。他将被禁止参加2004年剩下的中国足协举办的所有赛事,同时罚款2万元,并勒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和公开道歉。中国足协在通告中称,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净化赛场风气,进一步落实《公平竞赛公约》,严厉打击赛场内外的非体育道德行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近期专门召开会议,进一步强调赛风赛纪问题。然而在2004年9月16日进行的中超联赛第十轮沈阳金德队对四川冠城
队的比赛进行至第27分钟时,四川冠城队8号运动员姜坤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并用侮辱性语言辱骂裁判员,当即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出赛场。该队员在退场途中用双手做出极其不文明的手势,引起现场观众的强烈不满,此举严重违背了体育道德,严重损害了职业球员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给予姜坤严厉处罚:第一,取消姜坤2004年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余下所有正式比赛的资格;第二,对姜坤罚款人民币2万元;第三,责成四川冠城俱乐部对姜坤加强教育,并责令其本人向社会做出公开道歉;第四,姜坤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于2004年9月30日前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罚决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⑨6(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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