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伊朗核问题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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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2:30 新华网 | |||||||||
新华网维也纳9月18日电 (记者宋国城)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18日以未经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伊朗核问题的决议,要求伊朗暂停与铀浓缩有关一切活动,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充分合作,尽快澄清与其核计划有关的悬而未决的问题。 决议基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的报告,认为在伊朗的配合下,该机构对伊朗核计划的核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决议同时呼吁国际原子能机构向理事会提交对伊朗核计划进行全面评估的报告,理事会定于11月份举行的下一次会议将据此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步骤。但决议没有直接为伊朗履行决议确定最后期限,也没有提及将伊朗核问题上交联合国安理会处理。 在理事会通过决议之前,英国利用会议的议事规则要求会议停止对不结盟运动理事国提出的一项决议修正案进行辩论,会议以20票对13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项提案,中国代表投了反对票。随后,会议主席建议以不经表决的方式通过德法英三国起草的决议草案。决议通过后,许多国家代表发言,认为决议的有些条款不够平衡,特别是决议没有把一个国家根据国际条约承担的义务与它为建立信任而自愿采取的措施区分开来。 美国代表表示,如果伊朗不遵守决议,伊朗核问题将被上交联合国安理会处理。而伊朗说,伊朗将继续同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合作,但伊朗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铀浓缩活动的问题上是自由的。 当天结束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是13日召开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第48届大会将于20日至24日在维也纳举行。(完) 相关专题:伊朗核设施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