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产王妃文雅丽或可分得身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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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5:49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 港产丹麦王妃文雅丽的婚前协议可能因违反丹麦“婚姻法”而宣布无效,因此她仍有机会取得约阿希姆王子的大半身家。假如双方一旦争夺抚养权,更会引发王室危机。 丹麦王妃文雅丽在1995年下嫁约阿希姆王子前,曾签署婚前协议,协议明确指出两人离婚时,双方的财产分配。但数名专门负责家庭法的律师却指协议书将两项丹麦“婚姻法
一名匿名家庭法专家表示:“婚前协议将两条条文混在一起,首先协议指出如何财产分配,但在第二段却将之改为分居和离婚事故,这违反‘婚姻法’,婚前协议可能无效。” 另一方面,文雅丽的婚前协议并没有提及双方离婚时小王子的抚养权谁属,假如文雅丽坚持将5岁的尼古拉和2岁的费利克斯带往外国定居,将引发王室危机。 虽然丹麦传媒称约阿希姆王子和文雅丽已就孩子抚养权达成协议,但王室历史专家海伯格指未来数月是文雅丽和小王子未来关系的关键时刻,他说:“文雅丽是王位继承权排名第三位和第四位者的母亲,她的地位绝对赖于有否令丹麦王室和人民生气。假如人们怀疑她会这样做,她前路会荆棘满途,假如一旦争夺抚养权,将引发王室危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