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灰姑娘”可分王室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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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2: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丹麦约阿希姆王子和出生在中国香港的王妃文雅丽的婚前协议可能因违反丹麦“婚姻法”而宣布无效,因此文雅丽仍有机会取得约阿希姆王子的财产。 丹麦王妃文雅丽在1995年嫁给丹麦王子前,曾签署婚前协议,协议明确指出两人离婚时,双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分配。但有专门负责家庭法的律师却指出,协议书将两项丹麦“婚姻法”的条文混在一起,可能无效。(郭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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