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重申永不发展核武发表《关于和平利用核能的四项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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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2:22 东南快报 | |||||||||
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即将对韩国的秘密核实验进行实地调查之际,韩国政府9月18日宣布,韩国将永远不发展核武器。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18日上午,韩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常任委员会会议结束之后,韩国统一部长官郑东泳、外交通商部长官潘基文、科学技术部长官吴明举行了联合记者会,并发表了《关于和平利用核能的四项原则》。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政府重申,绝无开发或拥有核武器的计划。过去,政府从未拥有或推进过出于军事目的的任何核开发计划,这一政策今后也不会有丝毫变化。 第二,政府将坚持核透明性原则,继续加强国际合作。 第三,政府将诚实地遵守有关不扩散核问题的国际规定。政府将严格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穴NPT?雪、《韩半岛无核化宣言》等核不扩散规定。 第四,政府将以国际信赖为基础,扩大核的和平利用范围。 最近,韩国政府先后宣布,韩国科学家在4年多以前进行了浓缩铀分离试验,在上世纪80年代曾进行过提取钚的试验。韩国科学家分离浓缩铀和提取钚的行为引起了国际舆论对韩国是否有核武器发展计划的猜测。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张华祝17日也表示了中国对韩国铀浓缩事件的关注。(来源:钟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