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尚需紧密的国际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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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22: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孟娜韩乔)国际刑法学会主席谢里夫·巴西奥尼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上说,国际社会共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合作还不够紧密,需要各国更多的努力。 巴西奥尼在国际刑法学大会举行的一次圆桌会议上坦言,目前没有国际组织能清晰地描述出全球贩卖人口的整体情况是怎样的,因为由于经济、文化背景的差异,一些国家对贩
巴西奥尼还在会上讲述了自己亲历的一幕。他曾经驱车前往阿尔卑斯山参加一个研讨会,在白雪茫茫的山路上碰见了一群衣衫褴褛的黑人妇女。经询问当地官员才知,她们是被从尼日利亚拐卖来做妓女的。 这位当地官员还表示,目前处理这些被拐卖的人口有两条路,一是将其遣送回国,二是让其移民定居在国内。前一种方法会使政府承担很多费用,动用很多人员;采取后一种方法更会使政府担心,会不会致使艾滋病流行,社会保障过重。思虑再三,索性对拐卖人口采取了“不作为”的方法。 巴西奥尼表示,这位官员的看法在目前很多人口贩卖的目的国很有代表性。而在一些经济相对贫穷落后的国家,政府官员又都很避讳谈人口拐卖的问题,认为这有损国家尊严。 他表示,拐卖妇女儿童是对人权的最大侵害,目前涉及的受害人数很多,而且她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但是目前国际上对拐卖妇女儿童的起诉相对比较少,司法决定就更少。他呼吁,世界各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国际公约,因为这些公约是各国联手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重要手段。 据悉,拐卖妇女儿童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其发展之迅速,已经成为有组织犯罪中获利仅次于贩毒和武器走私的第三大行当。 中国在1980年成为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条约》和《儿童权利合约》的缔约国,中国制定的多部法律均严禁拐卖妇女和儿童。 多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2001年至2003年,中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0360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42215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