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决议 不同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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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8:46 解放日报 | |||||||||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18日通过了有关伊朗核问题的新决议。然而对于这一决议该如何实施,各方却有着不同的解读。 中国:中国常驻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和其它国际组织代表张炎大使表示,伊朗核问题应该而且完全能够在机构的框架内通过对话妥善解决,不赞成将其提交联合国安理会,这是中方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他认为,刚刚通过的决议未超出上述框架,但决议仍存在有
美国:这项决议要求伊朗中止一切与制造核武器有关的核活动,并把今年11月25日确定为最后期限。美国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桑德斯更是明确地称,如果伊朗不遵守这个最后期限,伊朗核问题就将被提交联合国安理会。美国代表称:“这项决议表明,全世界在联合起来反对伊朗的核项目。”美国副国务卿约翰·博尔顿在接受美联社记者采访时称:“现在的问题是伊朗人愿不愿意在11月复会之前放弃核武器。球在他们那边。” 伊朗:决议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如果伊朗在11月之前没有遵守该决议,伊朗核问题将自动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并实施制裁。伊朗驻国际原子能机构首席代表挖苦美国说,华盛顿并没有取得这场外交大战的胜利。华盛顿此前的主要目标是:一、将10月31日设为伊朗执行决议的最后期限;二、设立一个自动触发机制,即最后期限一过,伊朗核问题将自动提交联合国安理会。伊朗代表说:“决议里没有这两方面的东西。”根据决议的精神,11月25日也仅仅是一个对伊朗执行决议情况进行“审议”的最后期限。 (本报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