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昭雪 金大中获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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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5:27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据新华社电 韩国前总统金大中24年前被当时的全斗焕政府戴上“谋反”罪名,今朝终获平反。汉城法院官员24日对韩国联合通讯社说,金大中将因这宗“冤案”获得政府的赔偿。金大中是韩国第一位因被违法拘禁而获得国家刑事赔偿的自然人。 汉城高等法院当天作出判决,要求韩国政府向金大中支付9490万韩元(约合8.26万美元),以赔偿金大中在1980年至1982年间被错判入狱而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拘禁期一天10万韩元。 1979年10月,时任韩国总统的朴正熙被暗杀后,韩国进入政局动荡时期。当年12月,陆军少将全斗焕发动“肃军政变”,掌握了国家最高权力。汉城、光州等地爆发反对军人执政的骚乱。1980年5月,韩国军方指控金大中制造内乱并拘捕了他。同年9月,金大中被戒严军法会议判处死刑,后又被改判20年有期徒刑。从1980年5月18日至1982年11月22日,金大中被囚禁了949天后获许流亡美国就医。 汉城高等法院今年1月重新开审此案,认定当年对金大中的所有指控概由当时的军政府一手编造,因而推翻当年判决。本月24日又作出赔偿的判决。金大中1997年至2003年任韩国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