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中获国家刑事赔偿 赔偿总额为9490万韩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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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0:10 东方网-文汇报 | |||||||||
新华社汉城9月24日电(记者张锦芳)汉城高等法院24日作出决定,对韩国前总统金大中在上世纪80年代被违法拘禁进行国家刑事赔偿。 今年1月,韩国法院重新审理了金大中被拘禁案,作出了金大中无罪和对国家保安法等法律的免诉判决。金大中是韩国第一位因被违法拘禁而获得国家刑事赔偿的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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