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旧罪得平反 金大中可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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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2:2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据新华社专电韩国前总统金大中24年前被当时的全斗焕政府戴上“谋反”罪名,今朝终获平反。汉城法院官员24日对韩国联合通讯社说,金大中将因这宗“冤案”获得政府的赔偿。 汉城高等法院当天作出判决,要求韩国政府向金大中支付9490万韩元(约合8.26万美元),以赔偿金大中在1980年至1982年间被错判入狱而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是拘禁期一天10万韩元。汉城高等法院今年1月重新开审此案,认定当年对金大中的所有指控概由当时的军政府一手编造,因而推翻当年判决。本月24日又作出赔偿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