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州长“干政”被判违法 佛州“生命权案”争议难息(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4:46 新民晚报 | ||
丈夫替求安乐死 这起“特丽生命权案”的审理,已经过了6年时间。案件当事人特丽·夏沃今年40岁,1990年脑部受伤,进食系统瘫痪。14年来,她一直依靠人工进食管道维持生命,医生明确宣布她为植物人。特丽的丈夫麦克尔·夏沃说,特丽在事故发生前曾明确表达过如果成为植物人就打算安乐死的意愿,要求结束特丽的维持状态。但特丽的父母和一些生命权保护团体激烈地反对,他们认为特丽只要维持着生命,就有可能等到新的医学发展能救治她的一天。2000年,佛罗里达州低级法院判决,支持结束特丽生命。特丽家人再次上诉。去年10月,法庭再次判决,支持佛罗里达州低级法院的判决,特丽的进食管道被撤除。 州长支持保生命 特丽的父母与生命权保护团体得到了佛罗里达州州长杰夫·布什(现任美国总统布什的弟弟)的支持。在特丽的进食管被拔掉后的第6天,州议会通过了一项名为“特丽法律”的法案,授权给布什州长干预特丽生命权争议案。布什州长立即签署了恢复特丽生命的命令。 案件可能还再审 这一处理引起了巡回法官白尔德的强烈质疑,他认为州议会的法案错误地授予布什州长干预公民私人事务的权利,而布什州长不正当地运用了这一法案否决了司法机关的判决。巡回法官的意见转达到了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开始重审。 布什州长的律师则认为,在这个案件中,生命权主体的意愿不可能被明确认定。同时,保护重残人士不仅是司法机关的事,行政部门也负有重要的责任。 经1个多月的辩论,州最高法院7名法官昨天作出一致决定,认为州议会和州长干涉本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民事案件是违法的。布什州长的律师在宣判后表示,布什州长可能会就这一案件要求重新听证,也有可能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本报驻美记者徐逸鹏(本报洛杉矶24日电) 2001年特瑞丝(右)与母亲在一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