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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旧罪得平反金大中可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5:36 北京晚报

  新华社电 韩国前总统金大中24年前被当时的全斗焕政府戴上“谋反”罪名,今朝终获平反。汉城法院官员昨天对韩国联合通讯社说,金大中将因这宗“冤案”获得政府的赔偿。

  汉城高等法院当天作出判决,要求韩国政府向金大中支付9490万韩元(约合8.26万美元),以赔偿金大中在1980年至1982年间被错判入狱而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拘禁期一天10万韩元。

  全斗焕执政时的韩国当局指控金大中策划了一起叛乱,并于1980年以叛国和谋反等罪名把他逮捕入狱,同年判处他死刑,次年减为无期徒刑。从1980年5月18日至1982年11月22日,金大中被囚禁了949天后获许流亡美国就医。

  汉城高等法院今年1月重新开审此案,认定当年对金大中的所有指控概由当时的军政府一手编造,因而宣布当年判决无效。本月24日又作出赔偿的判决。

  金大中1997年竞选获胜,成为韩国自1948年建国以来第一位以在野党候选人身份当选的总统,直至2003年任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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