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秘方”“治愈率”等成禁语上海叫停9种医疗广告内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5:4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上海9月24日电(张滢莹)“百姓放心医院”“一流技术,一流效果”“不开刀、不住院、无痛、无肿”“韩式美容”……充满诱惑的违规、虚假医疗广告,频频出现在各媒体。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在加大对违规医疗广告监测、处理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对虚假医疗广告的识别能力,避免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健康损害。《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公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广告证明》的单位不得发布医 疗广告;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必须与广告内容同时发布;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暂停对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恶性肿瘤、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发布医疗广告。上海禁止在医疗广告中出现以下九方面的内容:一、涉及推销医疗器械及与药品相关的内容;二、从业医师技术职称;三、诊疗科目、诊疗方法等宣传内容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范围的;四、有淫秽、迷信、荒诞语言文字、画面的,贬低他人的;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六、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七、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八、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的;九、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