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东南亚国家立法灭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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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5:09 东南早报 |
一些东南亚国家为了预防和控制登革热,已有专门的国家法律———《杀灭病媒昆虫法》,如果居民家中孳生有蚊虫,就会受到处罚,包括罚款和拘留。 马来西亚规定:居民和企业有登革热媒介蚊虫的孳生,就是违法,初犯可以罚款1000元马币以内,坐牢三个月以内,或两者兼施。在新加坡出现这种情况可以罚款1000新元或拘留3个月。(宗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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