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高院下令可不救垂死女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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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13 上海青年报 |
据新华社电英国最高法院法官马克·赫德利7日同意英南部朴次茅斯市圣玛丽医院医生们的请求,让生命垂危、年仅11个月大的女婴夏洛特·怀亚特自然死亡。英国媒体8日纷纷对此判决,并对各方表示同情和尊敬。 早产儿生存困难 夏洛特出生于2003年10月,是一名早产3个月的婴儿,出生时体重仅有450克。自出生之日起,夏洛特就一直在医院靠输氧维持生命。她患有严重的呼吸及神经方面的疾病,大脑有缺陷,很有可能长大后既聋又瞎。 此前,夏洛特曾3次停止呼吸后又被抢救过来。医生们都认为即使她能够活下来,面对她的也是“极其残酷的生活”,更何况她存活的机会极为渺茫。为此,医生们向英法院提出请求,如果夏洛特再次停止呼吸,他们可以放弃救治她。英最高法院于是在7日做出了允许医生放弃救治夏洛特的判决。 “判决艰难但明智” 判决公布后,英国媒体纷纷。《每日电讯报》专栏作家汤姆·厄特里认为夏洛特一案将英国人置于一个道德的“光滑斜面”上。他在文章中写道:“最高法院的介入,这是最让我难过的一点……在我看来,唯一须遵守的原则就是:如果对生死有怀疑,宁愿选择生。” 《独立报》认为法官做出这一判决“艰难,但明智”。《太阳报》头版标题是“结束她的痛苦”。《每日邮报》的一位作家提醒读者:“有时,爱就意味着放弃。” 父母“伤心欲绝” 夏洛特的父母达伦和黛比·怀亚特此前表示反对。判决做出后,怀亚特夫妇持缄默态度。他们的律师理查德·斯坦斯表示,夫妇二人不打算上诉。他说,怀亚特夫妇现在“伤心欲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