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国会批准选举新国王法律 拉那烈今赴京恳请西哈努克收回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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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3:48 新民晚报 |
新华社金边10月8日电 柬埔寨国民议会8日举行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关于选举王位继承人的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 主持当天会议的柬国民议会议长拉那烈亲王说,这一法律还要经参议院批准和代理国家元首谢辛签署后方能生效。该法律规定,王位委员会的9名成员是:参议院议长及第一和第二副议长、国民议会议长及第一和第二副议长、政府首相和两位僧王。王位委员会应在国王 去世、退休或退位后7天内,以简单多数表决方式,从安东、诺罗敦和西索瓦三大王族后代中选举新国王。拉那烈表示,他将于9日前往北京,恳请西哈努克国王改变退位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