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欢迎朝鲜通过开城工业园区的相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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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20: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1日电 据国际在线报道,韩国政府官员11日在汉城表示,韩方对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前不久通过《开城工业园区保险规定》和《金刚山观光地区不动产规定》表示欢迎。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韩国官员表示,韩方认为,在韩朝两国对话目前陷于停滞的情况下,朝鲜在很大程度上采纳了韩国企业的意见,通过了有关开城工业园区以及金刚山观光
根据《金刚山观光地区不动产规定》,朝方准许在金刚山取得土地和建筑物使用权的企业和个人继承、出让和抵押不动产,享受其财产权,这将对韩国现代公司负责的金刚山旅游开发计划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开城工业园区保险规定》是在协商的基础上,朝方按照韩国的保险方式为工业园区内的公司提供可供选择的保险服务。 开城工业园区和金刚山旅游项目是韩朝经济合作的标志性项目。据朝鲜中央通讯社11日报道,《开城工业园区保险规定》和《金刚山观光地区不动产规定》是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在9月下旬通过的。(全宇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