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协商应对濒危野生物种贸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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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0:02 中国环境报 | ||||||||
第十三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大会10月2~14日在泰国曼谷召开,来自100多个国家的与会代表就如何强化法律、加强对濒危物种的保护等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并在对一些危及有关物种的贸易进行限制方面达成了共识。 与会代表讨论了50项有关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和贸易禁令的修改建议。其中各国提出的需要进一步保护的物种有秃头鹰、美洲野猫、小须鲸、非洲大象、海豚、美冠鹦鹉、鳄鱼、
具有经济价值的一些鱼类是大会重要议题之一。与会代表讨论了隆头鱼科的厚唇鱼、伸口鱼等。保护大白鲨也是会议的议题之一,捕捞大白鲨必须得到濒危物种公约的批准。另外,美国与中国建议,采摘太平洋红豆杉这类植物应得到濒危物种公约的许可。会议还讨论了捕鲸和象牙贸易等议题。 10月8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宣布了2004年度里海沿岸各国鲟鱼子酱出口限额。秘书处是在里海沿岸5国为确保鲟鱼可持续繁衍的数量而采取新的途径方面达成了协议之后批准了里海沿岸各国的鲟鱼子酱出口限额及其有关贸易的规定的。这一经济刺激可减少非法捕捞鲟鱼的现象,促进可持续渔业的管理,使鲟鱼子酱业能够稳步发展。据悉,阿塞拜疆、伊朗、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土库曼斯坦已经达成协议,今年大幅减少其出口鲟鱼子酱的限额。例如,这些国家2004年大白鳇(鲟鱼中最珍稀的鱼类)子酱出口的总限额是2003年的一半。今年此地区一些种类的鲟鱼子酱的限额都比去年有一定幅度减少。 泰国总理他信在大会上指出,保护全球濒临灭绝的物种需要各国加大打击非法贩卖濒危物种的力度,尤其要加强不同国家在其领域的执法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