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劳工遗属工资赔偿请求被东京地方法院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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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21:1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在二战中被强行从朝鲜半岛掳至日本制铁(现新日本制铁)釜石制铁所并死亡的4名韩国人的遗属,要求日本政府返还托管至盛冈法务局的未付工资,但日本政府对此作出驳回处分,对此不服的遗属提起诉讼,要求政府作出每人20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东京地方法院15日就此案作出判决,驳回了遗属的这一诉讼请求。 审判长市村阳典就在判决理由中提到:“基于1965年《中韩请求权协定》而制定的
围绕釜石制铁所强掳员征用工问题,包括本次起诉的原告在内的11名韩国劳工遗属在95年时即提起诉讼,要求新日铁和日本政府进行损害赔偿以及归还遗骨。新日铁支付了约2000万日元的“慰问金”同原告方达成了和解,但针对政府的赔偿请求却于2003年在东京地方法院遭到驳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