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费厄泼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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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10 解放日报 | ||||||||
看着佛州投票的热闹场面,忽然让人想起鲁迅先生曾论及的“费厄泼赖”(fairplay)。 之所以有此联想,是因为佛州有计票风波的“前科”。2000年大选,戈尔全国总得票领先布什30多万张,但在佛州落后布什500多票,虽然在司法介入下打了36天的“加时赛”,最终仍与总统宝座失之交臂。500票打败了30万票,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而且很不“费厄
追根溯源,这场风波还是由于美国总统选举沿用了两百多年的选举人团制。也就是说,一个候选人如果在某个州获得的选票超过了他的竞争对手,则该州的选举人票将全部投向他。布什正是依靠在佛州获得的25张选举人票,险胜了戈尔4票。 2000年后,美国国内要求改革选举制度的呼声一度很高,但随后却没了下文。要修改这一法规真不容易,必须四分之三的州议会通过,方能成为宪法修正案。两百年的传统,大州小州的利益分割,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一句话,从美国的国情出发,这个“费厄泼赖”还是得缓行。所以,这次选举虽然出了些电子投票之类的新花样,但大关节上仍一如既往。 按自己的国情办自己的事,这立场绝对无可厚非,只是对待别人,美国似乎就忘了这一原则。刚刚投完票的阿富汗大选,明年初将举行的伊拉克大选,都是美国以武力改变当地政权后主导的“民主化”进程。曾经有人提出过,在这些矛盾错综复杂的国家,似乎应该在选举方式上有所考虑,可美国却坚持直选、普选才最“费厄泼赖”。这样的双重标准,不知道能不能算是“费厄泼赖”?本报记者成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