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裁定迁都违宪 修宪无望全民公投不可避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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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1:13 东方网 | |||||||||
韩国宪法法院以8票对1票的压倒优势裁定迁都违宪。韩国宪法法院通过的裁决书认为,决定首都变更是国家的核心大事。尽管韩国宪法没有明文规定汉城为首都,但它是为宪法习惯认可的韩国正统的首都。要废除汉城的首都地位,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宪法进行修改。
卢武铉认为法院的诠释有问题 卢武铉总统就裁决结果表示,这是“闻所未闻的理论”,“有必要利用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 卢武铉的这一立场被解释为,他认为宪法法院对法理的诠释多少存在问题。 去年以来,卢武铉政府计划将行政首都由汉城迁往中部地区。预计在2014年完成搬迁工作,总费用将达到3.4万亿韩元。去年12月,韩国国会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后,韩国各界围绕是否应当迁都一事展开激烈争论。反对迁都的169名人士在今年7月12日向韩国宪法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控告《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反宪法。韩国宪法法院此次对该法作出违宪的裁决,等于宣布韩国政府推行的迁都计划全面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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