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迁都遭重挫法院裁定总统迁都计划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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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4:16 重庆晨报 | ||||||||
韩国宪法法院21日裁决,韩国国会去年12月通过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反宪法。韩国政府制订的将行政首都从汉城迁往中部地区的计划将因此被迫停止执行。 在裁决时,韩国宪法法院的全部9名法官中,有8名法官对此法投了否决票。韩国宪法法院通过的裁决书说,决定首都变更是国家的核心大事。要废除汉城的首都地位,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宪法进行修改。韩国政府不经修宪程序就推行迁都计划,属侵犯宪法规
韩国政府于两个月前正式宣布选择忠清南道中部地区燕歧郡和公州郡交界处为新首都地址。新首都位于汉城以南160公里处,占地71.28平方公里。新都城的建设计划从2007年开始,迁都费用预计高达390亿美元。成汉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