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都特别法”违宪韩国迁都梦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5:3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汉城10月21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宪法法院21日裁决,韩国国会去年12月通过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反宪法。韩国政府制订的将行政首都从汉城迁往中部地区的计划将因此被迫停止执行。 韩国宪法法院当天开庭审理了由汉城市议会议员等提出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诉讼。在裁决时,韩国宪法法院的全部9名法官中,有8名法官对此法投了否决票。韩国宪法
作者:记者张锦芳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