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胜官 韩国迁都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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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5:3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韩国宪法法院21日以8票对1票的压倒优势做出裁决,宣布韩国政府对首都的迁移问题,没有进行全民公决,侵害了宪法规定的国民表决权。因此,判定韩国政府决定迁都违宪。韩国总统卢武铉当天表示,迁都违宪理论闻所未闻。但是,随着宪法法院作出这一判决,韩国政府的迁都计划全面搁浅。
反对理由:600多年来汉城一直是首都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当天通过判决书指出:“自1392年朝鲜王朝建立并把汉城定为首都以后,600多年来,汉城一直是我国首都,这已是不容置辩的既成事实,是所有国民都认同的惯例形式的宪法”。因此,韩国的首都是汉城,这一事实是不成文宪法,具有与成文宪法同等的地位和效力,因此迁都需要经过修改宪法的程序。 韩国宪法法院认为,政府当局的迁都计划,无视国民几百年来一直认同的“汉城是首都”的情感观念,没有通过国民表决程序修改宪法,就拟订《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因而侵害了受到宪法保障的国民基本权利,即国民投票权,构成违宪。 卢武铉称:迁都违宪理论闻所未闻 对于韩国宪法法院的裁决,韩国总统卢武铉当天表示,这是“闻所未闻的理论”,“有必要利用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 据青瓦台发言人金钟民称,卢武铉当天在青瓦台总统府观看了电视直播,在看完宪法法院判决迁都违宪的过程之后,作出了上述表示。 新闻背景 2002年12月初,卢武铉在竞选演说中突然提出了一个令韩国人震惊的承诺:“如果我当选总统,将把行政首都从汉城迁移到忠清地区。” 2003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以压倒多数赞成票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使酝酿已久的行政首都迁移问题法律化。 针对卢武铉政府的迁都动议,汉城市50名议员、大学教授、公务员以及大学生等共170人组成“首都迁移违反宪法诉愿代理人团”,在7月12日上午向韩国宪法法院请愿,要求裁决《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是否违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