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驻华大使馆发表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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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6:20 北京青年报 | ||||||||
就迁都搁浅一事,韩国驻华大使馆给本报发来传真,发表三点声明: 一、根据宪法法院所作的《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措施法》违宪的裁决,政府决定中止包括新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委员会在内的带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二、政府决定,今后将广泛听取国民的意见,就宪法法院裁决的法律效力与法理合理
三、与此同时,与宪法法院所作的关于《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措施法》违宪的裁决无关,政府今后将继续推进旨在稳定民生与搞活经济的政府政策。 韩国政府发言人、国政弘报处长 郑顺均 2004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