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做出裁定总统迁都违反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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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8:0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汉城10月21日电韩国宪法法院21日裁决,韩国国会去年12月通过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反宪法。韩国政府制订的将行政首都从汉城迁往中部地区的计划将因此被迫停止执行。 韩国宪法法院通过的裁决书说,尽管韩国宪法没有明文规定汉城为首都,但它是为宪法习惯认可的韩国正统的首都。要废除汉城的首都地位,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宪法
去年以来,韩国总统卢武铉领导的政府计划将行政首都由汉城迁往中部地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