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迁都计划横遭“腰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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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8: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韩国宪法法院21日裁决,韩国国会去年12月通过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反宪法。韩国政府制订的将行政首都从汉城迁往中部地区的计划将因此被迫停止执行。 8∶1裁定违宪 韩国宪法法院当天开庭审理了由汉城市议会议员等提出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
据悉,韩国宪法法院此次对该法作出违宪的裁决,等于宣布韩国政府推行的迁都计划全面中止。 迁都计划好梦难圆 这一裁决“腰斩”了韩国政府推行迁移行政首都的计划,惊醒了韩国几十年来的迁都梦。 如果说上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提出的迁都设想是纸上谈兵的话,由总统卢武铉领导的本届韩国政府则把迁都当作决定韩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韩国政府执意迁都,客观原因是汉城及周边地区人口和经济力量过分集中,影响各地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可是,韩国政府的主观愿望一直未被多数韩国公众所理解,迁都计划的立法进程始终伴随着强烈的反对声音。 韩国宪法法院的裁决了断的只是政府推行的迁都计划,却不能解决韩国地区发展失衡的问题。尽管韩国的迁都之梦未圆,但相信韩国政府不会就此轻易放弃。 韩新都地址早已选定 韩国的迁都之梦要追溯到27年前。在冷战阴云下的1977年,时任韩国总统的朴正熙提出了韩国首都南迁的设想。据悉,韩政府现在已经选定中部地区的忠清南道燕歧—公州为新行政首都所在地。建设规划已经出台,新首都工程2007年7月正式动工。城市性质和规模被定妥,新行政首都定位为“政治、行政、环保、文化和信息城市”,最终人口规模为50万人。 作者:晨文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