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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裁定迁都违宪,卢武铉称法院理论闻所未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0:05 中国日报网站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10月21日,韩国宪法法院以8票对1票的压倒优势做出裁决,宣布韩国政府对首都的迁移问题,没有进行全民公决,侵害了宪法规定的国民表决权。因此,判定韩国政府决定迁都违宪。韩国总统卢武铉当天对此表示,迁都违宪理论闻所未闻。但是,随着宪法法院做出这一判决,韩国政府的迁都计划全面搁浅。

  ***韩国宪法法院:600多年来,汉城一直是首都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当天通过判决书指出:“自1392年朝鲜王朝建立并把汉城定为首都以后,600多年来,汉城一直是我国首都,这已是不容置辩的既成事实,是所有国民都认同的惯例形式的宪法”。

  因此,韩国的首都是汉城,这一事实是不成文宪法,具有与成文宪法同等的地位和效力,因此迁都需要经过修改宪法的程序。

  韩国宪法法院认为,政府当局的迁都计划,无视国民几百年来一直认同的“汉城是首都”的情感观念,没有通过国民表决程序修改宪法,就拟订《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因而侵害了受到宪法保障的国民基本权利,即国民投票权,构成违宪。

  ***大国家党坚决反对,迁都修宪前途渺茫

  韩国宪法法院认为,要想迁都,就必须先修改“汉城一直是首都”这一不成文宪法。在韩国,修改宪法要过“两大关”。首先,国会关,必须有2/3以上的国会议员投票赞成。第二,公投关。既在国会通过30天内举行全民公决。而且在全民公决时,要有一半以上拥有投票权的国民参与投票,并且在这些投票的人中,半数以上投赞成票才能改宪。

  但是,韩国媒体指出,韩国大国家党坚决反对迁都,不会支持修改宪法,因此,事实上修宪的可能性非常渺茫。

  不过,韩国宪法法院还指出,如果韩国国民不再认同汉城是首都,那就不必再修改宪法。但是,如何知道国民不再认同汉城是首都了呢?那就还得进行全民公决。

  ***韩国执政党和政府举行紧急会议,讨论对策

  韩国执政党、开放国民党发言人金贤美称,当天,开放国民党和政府在总理府举行高级党政紧急会议,决定成立以青瓦台政策室长、国务调整室长、党政策委议长为共同委员长的特别协商会,采取应对措施。总理李海瓒和开放国民党议长李富荣出席了会议。

  金贤美在记者会上表示:“由于宪法法院的决定,对《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产生法律影响的所有措施将被中断。”金贤美指出:“开放国民党和政府决定听取国民的意见后,慎重制定合理、合适的对策。”

  ***卢武铉:迁都违宪理论闻所未闻

  对于韩国宪法法院的裁决,韩国总统卢武铉当天表示,这是“闻所未闻的理论”,“有必要利用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

  据青瓦台发言人金钟民称,卢武铉当天在青瓦台总统府观看了电视直播,在看完宪法法院判决迁都违宪的过程之后,做出了上述表示。

  但是,随着宪法法院当天判《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违宪,政府的行政首都迁移工作目前被迫全面停止。 (王辉)

  新闻背景:韩国政府迁都“惹官司”

  2002年12月初,卢武铉在竞选演说中突然提出了一个令韩国人震惊的承诺:“如果我当选总统,将把行政首都从汉城迁移到忠清地区。”

  2003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在以压倒多数赞成票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使酝酿已久的行政首都迁移问题法律化。

  2004年6月8日,韩国“新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委员会”宣布,韩国85个主要国家机关将从2012年起迁往新行政首都,预计将在2014年完成搬迁工作,总费用预计将达到380亿美元。

  针对卢武铉政府的迁都动议,汉城市50名议员、大学教授、公务员以及大学生等共170人组成“首都迁移违宪宪法诉愿代理人团”,在7月12日上午向韩国宪法法院请愿,要求裁决《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是否违宪。

  请愿代表团在三个方面对韩国政府迁都计划提出质疑。首先,根据宪法,迁都是应当进行国民投票的重大事件,未经国民同意而强行迁都,侵害了国民的参政权利。

  第二、“误用”国民税金,侵害了纳税权。他们认为汉城的首都地位不可动摇,人为迁都将伤及韩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筋骨。以380亿美元的巨额投资搬迁50万人,既得不偿失,也没有必要。

  最后,制订《新行政首都特别法》时未与汉城市方面协商,从而侵害了汉城市官员的权利。(王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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