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尚斌欠舜天上百万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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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5: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就在江苏足球渐渐淡忘迟尚斌这个名字的时候,记者日前从审计部门得知,舜天俱乐部和迟尚斌的故事远未结束——围绕150万元的违约金,双方将有一场激烈的角逐。 早在迟尚斌辞职后不久,有人就立即想到了违约金问题。众所周知,教练辞职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主动违约一方必须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舜天和迟尚斌当然也受到法律的约束。据记者年初的了解,舜天和迟尚斌签订了两年的工作合同,合同总额在500万
也就是说,迟尚斌必须为他的辞职支付150万的巨额违约金。但是记者当时曾经就此询问过俱乐部高层,得到的回答是,舜天目前只考虑球队的冲超大业,其他的事暂时都不在考虑之列。现在的问题是,即使舜天大度地不追究迟尚斌的违约责任,审计部门的那一关也过不去。作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舜天每年年终都得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因为合同上写明有150万的违约金,审计部门势必要追究这笔资金的去向,如果舜天俱乐部因为“山水有相逢”而免了迟尚斌的这150万,这样的理由在审计部门那里是通不过的。萧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