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反恐战略制定前后(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反恐战争,如今已经成为美国人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名词。但关于这一概念的制定过程及目的,却始终鲜为人知。美国《纽约时报》23日捅开这一天窗说:反恐战实际上是美国新一代军事司法体系的产物。而这一新军法的制定和实施,当时则完全绕开了国会及联邦法院,在绝密的前提下由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起草并定案。 文章评论说,这种紧急制定法律的程序,在美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出现;而正是当时的那种仓促,引发了后来包括古巴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等处出现的种种问题。 核心制定圈 制定反恐法的时间,是2001年“9·11”事件过后1个月;当时这一问题的敏感程度,可以从法律制定者的身份略见一斑。《纽约时报》文章说,起初,知晓这一新军法体系的人仅限布什总统、副总统迪克·切尼、布什的国家安全顾问康多莉扎·赖斯和国务卿科林·鲍威尔4人。 在为期数日的仓促商讨后,新法制定核心圈决定绕过国会和司法部门向国防部授予“特别权力”:可以通过一切手段搜集情报,逮捕一切可能携带情报的人,可以使用非常规手法审讯囚犯,可以在不立指控的情况下无限期拘禁可疑者。 随着计划的不断成熟,这一军事战略的制定过程也变得越发绝密。不但诸如中央情报局、五角大楼、联邦调查局等机构在内的整体部门无缘介入,包括白宫军事顾问、政府国际法专家等重要人物也未能进入核心制定圈。 效仿罗斯福 直至当年的11月6日,一份备忘录才送往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纽约时报》得到的备忘录副本这样说道:作为总统和总司令,布什在建立军事委员会问题上有着“绝对权力”。无须经由国会,“9·11”事件已经给发动反恐战争提供了“最直接充分的保证”。 备忘录还这样写道:白宫可以有选择地遵守国际法。在美国反恐法基础上受审的恐怖分子“并不代表就拥有《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保护”。 这份全长35页的备忘录还引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一个事例:1942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曾经在没有经过国会及司法部门讨论的情况下直接审判了8名潜入美国本土的纳粹分子,而且美国最高法院事后也对总统的这一做法表示支持。 在反恐法推行前,核心圈成员将这项法律运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单独唤至白宫,并向他们摊牌。一些机构负责人只被给予短短30分钟时间阅读这项战略的细节,而且不可带走正本和副本,甚至在阅读完毕后不可提出异议。 留下烂摊子 《纽约时报》文章说,正是这一非常规绕开国会的决定,最终导致了关塔那摩监狱所发生的一切。从虐俘到不起诉,从错误逮捕到错误释放——关塔那摩目前监押的560名囚犯中只有4人被正式起诉,其他人的命运至今没有答案。 更加有意思的是,核心圈成员当时制定法律的基础思想是:“基地”组织及本·拉登是“9·11”事件的“铁定”策划者;但在对关塔那摩囚犯进行审问的随后两年间,美军情报人员发现,涉及“9·11”事件的恐怖分子并不只是“基地”组织,至少有十多个组织似乎都与这次恐怖袭击事件有关,而且出现了“审讯越久,越摸不清头脑”的现象。 在这样的不明朗前提下,给囚犯定罪或者释放囚犯,都成了不现实的想法。反恐法,在抓捕恐怖嫌疑人问题上,留下了一个烂摊子。 作为结论,通过对美国政府官员和军事人员的一系列采访,《纽约时报》文章“发现”,反恐战争的战略并不是“9·11”事件的直接后果,而是美国政府内部一小群核心圈“保守派成员利用政治影响力和官僚技巧、借助‘9·11’事件扩大自身影响力的结果”。 ·凌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