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缴费10元累计最高报销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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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8:37 南方日报 | ||||||||
每人每年缴费10元累计最高报销3000 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参保率达99.8% 本报讯(记者/方一庆 通讯员/钟惠文)为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汕头市龙湖区从7月份开始在部分村居实施以保大病保住院为主、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新型农
龙湖区实行区办区统筹模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村民以本户家庭全体成员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每人每年缴费10元。农村低保户个人缴费则由当地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代为缴交。住院费用每次扣除自付部分及起付标准后,按区内约定医院报销35%、区外公立医院报销25%的比例报销。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3000元。对患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贫困农民,在合作医疗补助后仍有较大支付困难的,可以申请救助。 龙湖区把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专门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用于特困参保人员交纳医疗保障金部分的减免和大额医药费的减免,同时用于防范和调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运作风险,并力争5年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受益农民达12万多人。该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动员大会后,各试点镇、街道和村居干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和注册登记工作。区及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进村入户讲解合作医疗政策,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引手册》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人手一份发送到户。由于宣传发动到位、服务到家,村(居)民踊跃参保。至7月底,9个试点村居参保人员缴费注册登记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标志着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