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武铉为何选择放弃迁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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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45 新华网 | ||||||||||
文/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石源华 10月21日,韩国宪法法院判决韩国“特别法”违宪。一石激起千重浪,韩国政坛再起震荡,股市下挫,民心忡忡,党争加剧,经济发展和政局稳定受到影响。舆论认为,这是卢武铉“政治上的一次大溃败”。在短短4天内,卢武铉政权先是深感“震惊”,继而表示疑问,终则接受裁决,不与宪法法院正面交锋,并决意继续实施“国家均衡发展计划”。迁都计划为何夭折,卢武铉政府四天内态度如何转变,最终将如何应对“政治大溃败”?本版邀请韩国问题专家石源华撰文分析。 违宪裁决出乎意料 卢武铉政府对于韩国宪法法院的9名法官以8名同意的压倒多数判定“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违反宪法,可以说是毫无思想准备。卢武铉政府是因三大原因被告上韩国宪法法院的:1,未经国民同意而强行迁都,侵害了国民的参政权利;2,“误用”国民税金,侵害了纳税权;3,未与汉城市政府协商,侵害了汉城市公务员的公务担任权等。然而,当170人组成的“迁都违宪审查代表团”向宪法法院提出这些请求时,卢武铉政府并不以为然。一边加快推进“迁都”进度,一边强硬指责该项请求“未具备提出违宪审查请求的条件,请求内容也缺乏正当性”,试图影响宪法法院对该问题的裁决。鉴于今年5月宪法法院曾否决弹劾总统案,使卢武铉得以复任总统,卢武铉政权对于宪法法院的裁决也是信心十足的。 事情发生后,青瓦台总统府深感“震惊”,开放国民党也表示“这对国家发展而言,是一个不幸事件。” 卢最初仍想补救 卢武铉政权曾将“迁都”视为其12个宏伟蓝图之一。李海瓒总理解释说:“韩国将通过新行政首都建设,实现‘相依而生和腾飞’的基本理念,新行政首都在经济建设中起引导作用,将给国家的全面发展带来新的活力”,“是再也不能拖延的全国性任务”。如今卢武铉勾画的宏伟蓝图已被撕裂,设定的历史性目标遭到否定,这不免使卢武铉政府措手不及。 当日,韩国政府发言人、弘报处处长郑顺均发表声明,一方面宣布:“政府决定中止包括新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和会在内的带有法律效力的活动”,另一方面,又表示“今后将广泛听取国民的意见,就宪法法院裁决的法律效力与法理合理性等向法律专家进行咨询,并与党进行密切协商,慎重制定政府的应对策略。”避免对宪法法院的裁决作出正面应对,含糊表达了该政府仍将在“迁都”问题上努力的意向。 执政党提出批评 执政的开放国民党对宪法法院的裁判采取强烈批评的立场,指责宪法法院作为裁决的依据“宪法惯例”在法理方面存在问题,表示按照“宪法惯例”,会使“以成文宪法保障的三权分立和基于‘代议民主主义’的国会立法受到侵害,议会主义和代议民主主义面临严重危机。”这与政府发言人的谨慎提法是呼应的。 忠清道国民很失望 忠清地区的反应则更为强烈,22日,该地区各行政区域负责人举行紧急会议,呼吁政府针对宪法法院裁定的《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违宪结果制订出对应政策。这表明翘首以待的忠清道500万国民对“违宪”裁决产生很强的失落感,难以抑制内心的惊讶和失望,他们要求与总统面谈,敦促政府制订合理的对策。卢英敏等开放国民党忠清北道地区议员更是举行记者执行会,表示将计划对宪法法院院长和法官发起弹劾。 反对党表示欢迎 但是,韩国宪法法院判定“特别法”违宪后,大国家党代表朴槿惠立即表示欢迎,并就去年国会通过“特别法”向国民深表歉意,称“就此问题朝野政党应都有所反省,对于什么是国家的百年大计,怎样才能取得地方的均衡发展,在国家大事中什么是重中之重,需要进行深思”,间接敦促执政党接受宪法法院的判决。汉城市长李明博更是欢呼:“这是汉城市民的胜利,全体国民的胜利。” 围绕着“迁都”违宪问题,各种意见纷纭,韩国政坛定将再起风暴,执政党与司法机关亦有可能形成交锋的局面,这对卢武铉政府是一次新考验。(本报日本岛根10月26日专电) “迁都”大事记 2003年12月19日,韩国国会以压倒多数通过《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使卢武铉总统的“迁都”主张成为具有法律依据的行为。 2004年6月15日,韩国新行政首都建设推进委员会公布4个新行政首都的候选地点。 7月,由170名汉城市议会议员和各界人士提出《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诉讼。 8月11日,韩国国务总理李海瓒宣布,新行政首都选定在忠清南道的燕岐郡-公州市。 10月21日,由9名大法官组成的韩国宪法法院开庭审理了《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诉讼案,并最终宣判《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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