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出台司法解释降低知识产权的侵权量刑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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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3: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7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裴显鼎透露说,中国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出台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中的部分量刑标准作出进一步的解释,降低对此类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量刑门槛,以更好地维护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 据现代金报消息,裴显鼎是昨日在杭州举办的中英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班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裴显鼎透露说,近几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虽然在绝对数上较少,但在所有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增幅较快,其中侵犯商标罪占此类案件总数的90%以上。大量的案件因为作案人手段高超、隐蔽性强,案值难查,根据现在的法律法规最终只能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份即将出台的司法解释有十多项内容,分别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情节”、“数额”、“一案数罪”等情况作了解释,降低了起刑点。 裴显鼎举例说,原来案值要达到5万元数额才构成刑事犯罪的,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只要3万元就行了,原来情节算轻的也可能被认为情节较重。 此外,司法解释对原先争议较大的“相通商标算不算侵犯商标权”有了明确说法。即只要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这样的相通商标将被认定为侵犯了商标权。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知识产权犯罪的,将受到严惩。(程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