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成为“申根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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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2:53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欧盟与瑞士政府26日在卢森堡召开欧盟司法与内政事务部长会议,会上签署了包括《申根协定》在内的9项双边协议,旨在为双边人员、资金、服务往来提供更多便利,从而增加双边贸易。 这9项协议涉及储蓄税、打击诈骗、人员往来、避难申请、农产品、数字统计、媒体培训、环境等内容。根据双方签署的《申根协定》协议内容,瑞士方面一旦批准这一协定并采
晨报资料 何为《申根协定》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SCHENGSN)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 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2001年3月25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至此,《申根协定》包括的范围扩大到除英国和爱尔兰以外的整个欧盟地区以及挪威和冰岛。 申根协定把申根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分为正名单、灰名单和负名单三类。正名单是指所有申根成员国和其他免办签证的发达国家,共30个国家;灰名单是指一部分成员国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员国不要求签证的国家,共20个国家;负名单国家是指必须申办签证的国家,共130个,其中包括中国。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