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四个中亚国家合作打击“三股势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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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4:31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27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至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已经批准了全部四个与中亚国家签署的打击“三股势力”双边合作协定。 从去年4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分别批准了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关于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协定。
根据协定,中国将与中亚四国在打击“三股势力”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包括依法允许请求方代表旁听有关案件的审理,向相关涉案人员提问,双方还可就相关案件进行共同侦查或协助侦查;双方有关部门将进行定期会晤和相互通报有关情报;双方还将加强在警用技术方面的合作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