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会议审结少年盗车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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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8:41 南方日报 | ||||||||
圆桌会议审结少年盗车案 从化法院首用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 本报讯(记者张斌 通讯员白洪效 王小珍)从化法院首用圆桌会议审结少年犯罪案,庭审气氛轻松,未成年人黎某因盗窃罪被从轻判处。这是近日从化市法院向记者透露的。
据了解,今年7月9日下午,16岁的黎某窜到从化市温泉镇某村,将一辆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该车价值2700元;次日,知晓该情况后,黎父立即带着儿子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将赃物交还被害人。 由于该案的未成年被告人黎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是初犯,又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在该院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下,10月12日,从化法院首次尝试适用圆桌会议方式审理这宗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整个庭审过程气氛轻松,井然有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有投案自首情节,故一审对其从轻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