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通过修改地区领导人选举办法法案 总统提名议会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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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2:0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莫斯科10月29日电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29日晚以365票赞成、64票反对、4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读通过普京总统提交的关于修改地区领导人选举办法的法案。 俄总统驻国家杜马全权代表科索普金向媒体介绍说,根据这项法案,俄89个联邦主体的行政领导人不再由地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统提名,地区议会选举通过产生。俄总统将在地区上届领导人任期届满35天之前提出下届领导人候选人,地区议会应在14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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