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举报防误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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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20:10 扬子晚报 | ||||||||
沛县农民张吉龙和张世亮发现盐务部门的举报奖金比贩卖私盐所获利润要高出许多,遂“策划”出一个“绝佳创意”:二人打着举报的旗号,骗领高额举报奖金。近日沛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检察日报》10月31日)。 为打击非法贩卖私盐行为,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盐务部门给举报者以适当奖励本无可非议,只是当奖励的高标准与贩卖私盐的低利润之间产生了较大的落差,举报因此蜕变成
法律制度是人们的行为规范,也蕴含价值导向。重奖对激励举报犯罪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果处置失当,也会引起人们对举报行为的重新审视:人们可能会将举报看成是一种追逐经济利益的个人行为,而淡漠了举报是一项正义之举,使得富有正义感的举报人也有“瓜田李下”之顾忌。举报犯罪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我们应该褒扬正义之举,但也没有理由用巨奖去“诱惑”公民义务的履行。唐光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