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到位”须即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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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8:37 南方日报 | ||||||||
广州中华广场消防经不起检查 “四个不到位”须即整改 本报讯(记者/项仙君 刘中元 通讯员/粤消宣)1日下午,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向中华广场下达了《消防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中华广场立即对其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整改。
近日,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在专业人员陪同下,检查了广州中华广场和冼村“城中村”的消防整改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据悉,这次检查是在东莞特大火灾后,省有关部门充分重视的基础上进行的。在检查中,省消防总队负责同志指出中华广场消防工作存在“四个不到位”。 这“四个不到位”分别是:一、消防通道不到位。由于环行汽车通道不畅,还临时搭建了一个高7米长近50米的作业架,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接近大楼,会导致消防人员无法操作。二、消防设施设计、安放不到位。消防通道状如迷宫,过矮过窄;缺乏出现事故照明的应急照明灯;有些应急指示标志不符规范。三、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机控室里面人员凌乱,程序和规范不到位,缺乏对进入人员起码的检查;值班人员缺乏登记和正规的上岗培训。四、应急处理预案不到位。 省有关部门责成广州消防支队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对中华广场进行全面检查,解决上述问题,并把结果汇报省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