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汽车和高盛同意与股东达成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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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6:02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or Co., F)周三表示,该公司及高盛(Goldman SachsGroupInc.,GS)已经同意与代表股东的律师达成和解,这些股东认为福特汽车董事长比尔·福特(BillFord)曾利用职务之便从高盛的首次公开募股股票中获利。 福特汽车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根据协议,高盛将向福特汽车支付1,340万美元,其中1,000万美元划归福特汽车慈善基金会。福特汽车的发言人表示,剩余款项将用于支付律师费
股东争议的焦点是福特董事长福特获得了1999年5月高盛首次公开募股的40万股股票。股东团体在2002年11月致公司董事会的信中表示,如果不是因为担任福特公司的董事长,他就不会得到数量如此之大的IPO股票,进而认为上述利润应该归公司、而非董事长个人所有。从福特汽车1956年首次公开募股起,高盛与福特汽车一直保持著长期的银行业关系。 2003年2月,福特汽车的外部董事发现,董事长福特接受高盛IPO股票的做法并未违反公司政策。福特随即宣布,他将卖出上述股票,并将所得捐赠给慈善事业。 福特汽车周三表示,股东的上诉“毫无价值”,但公司还是决定和解,以避免分散精力及产生诉讼费用。来源:华尔街日报【编辑:韩玉丽】相关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