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地方法例规定非法侵入悉尼歌剧院将被监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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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1: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悉尼十一月五日电(记者刘雨生) 澳大利亚一项最新地方法例规定,从今天开始,在未获允许下爬上悉尼歌剧院的风帆,损坏或损毁建筑物的任何部分,被视为违法,须接受严厉的惩罚。 根据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最新法例,侵入或试图侵入歌剧院及故意造成损坏,犯刑事罪行或严重扰乱歌剧院操作,现在最高刑罚将为监禁七年。
去年三月,两名和平运动活跃分子在悉尼歌剧院的最高处的风帆写上“不要战争”。其后,新州政府今年初通过法例保护这座国际知名的建筑物。 当澳大利亚去年准备与美国一道攻打伊拉克时,这两名反战分子以红色油漆写成四米高的口号表示抗议。他们因恶意损坏的罪名被判九个月周期性拘留,另需赔偿十一万一千澳元给悉尼歌剧院信托基金。 最新法例规定,任何人故意或鲁莽地损坏、或试图损坏悉尼歌剧院,最高刑罚将为五年监禁。而非法侵入悉尼歌剧院的最高刑罚则为入狱两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