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参赌被抓多名女子派出所被脱衣搜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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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3: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记者 曹玉斌 冯丹霞 “搜身事件”发生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苏南地区,是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因为经济发展应该有更好的条件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我们所关注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执法方式问题,还有“治安管理处罚”的调整和规范。
42岁的刘丽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去菜场买菜路过茶馆时,进去看人玩扑克牌会撞到“枪口”上,被前来抓赌的民警逮去。她更不会想到,在派出所里被强令脱光衣服搜身,以至现在遇到街坊邻居,大家总以惊异的目光看着她。 十余女子观赌被抓 “都是熟人,见一个问一个,我们这心里真叫难为情的”。与刘丽一样遭遇尴尬的还有近10名女子。 “太过分了,我不明白民警怎么能这样对我们。”回忆起两天之前发生的一幕,一姚姓女子显得有点愤慨。 事情经过还得从几天前说起。11月4日,在苏州市吴江桃源镇某电缆厂工作的刘丽单位放假在家休息。 下午3点多,刘从家里步行到镇上的桃源农贸市场准备买菜。走到市场门口时看到路边的一家茶馆围着不少人,刘丽便凑了上去。 茶馆里,一张方桌围坐着五六位男子正在玩扑克(两张牌比点子,扑克牌玩法中的一种),桌上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一些钱。这家茶馆平时常会有一些老人在玩麻将,虽然也有些彩头,但不大,一次输赢不过几元钱,主要是娱乐消遣。当时几个玩扑克的也是一次5元、10元,但围观的人却很多。 正玩的热闹,突然从外面冲进来几个人。据当时在现场的一女子回忆道:“第一个进来的穿着便衣,第二个穿制服。顿时屋里乱作一团,很快桌上的钱被当场没收,所有在场的人被带走。”抓赌来的很突然,结束的也很迅速,整个过程不过10分钟,而且很成功。据事后警方的说法,除跑掉的少数几个人,在场的多数人被抓住。“我想自己没有赌,过去说明白就没事了”,刘丽这样描述被抓时的心理。据事后了解,很多在场的女子也都是这样想的。他们并没有参赌,只是看热闹的。然而被带到桃源派出所的10余名女子随后遭遇的几个小时,是她们一生都无法忘却的。 派出所遭遇脱衣搜身 4点多,刘丽等被警车送到派出所审问。审讯室分里外两间,一位穿制服的女民警和另一个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她们的审问,这些女子先呆在一间屋里,然后被一一带进另一间问话。穿制服的民警要她们将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所有女子都很老老实实的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钱。“我身上只有40元,是准备买菜的钱,刘丽说,我就给了她,但女民警觉得我们有可能不老实,要我们脱光衣服。我们说不可能,谁会把钱藏起来,但她硬说有可能。”刘丽已是一个女儿的母亲,女儿在南京上大学。迫于无奈,刘丽只好按对方的要求,将自己胸罩解下,然后又将内衣褪下,女民警上前看了后这才放过。与其他姐妹们相比,刘丽还算幸运的。据当时被令脱光衣服的另一位妇女称,一位年龄50多岁的中年妇女不仅被令脱光衣服,甚至还被要求将屁股抬起来给她看,说着这位女子弯下腰双手前伸抬起臀部向记者“演示”。还有一名王姓女子,被女民警用手拉内裤后面,自己向下褪。有几位比较幸运的没有脱下来。仅被民警要求拉一下向内裤里看下,确认没有现金这才放过。据了解,被脱光衣服的多为当地的女子,最大的50多岁,最小的还没有结婚,今年20多岁,是浙江桐乡市人,事发后已经回浙江老家。“我们无所谓,都已经结婚生孩子,但人家一个姑娘家,遇到这种事确实很尴尬。”一中年女子这样感叹道。据悉,当时这些女子被关在审讯室里,女民警要求她们赌钱的交300元可以回家,不交钱不给回家。结果这些人中只有一名女子交了钱被放回家,其他人因为没有参与赌钱不肯交钱,仍然被关在屋里。屋里有一张水泥凳,这10名女子被折腾到晚上11点才被放回家。据一位开油漆店的姚姓女子回忆,那天她到茶馆还不到一分钟就被警察抓去。前几天她的手机被偷,于是那天准备了600元钱去买小灵通,她当时看到有人抓赌,便将身上600元钱连忙扔给门外的人,结果被民警发现,还被民警拎了一下自己跌了一跤,当时没觉得什么,回家后才发现腰肿起来。“我从来不赌钱的,我们知道赌钱不应该,看人赌钱也有过错,被抓去能理解,但我们不理解的是:在派出所里被女民警强令脱光衣服搜身,是不应该的。女人最重要的东西被人看了。”姚某说。据悉,当日抓赌的现场———茶馆,位于桃源镇东桃源农贸市场门口旁。记者在现场采访时注意到,茶馆上下两层共有两间,里面放着两、三张桌子,每间房里都有4个人在搓麻将。见记者上来,搓麻将者称:“我们都是小玩玩。”据茶馆女老板吴女士称,她因为自己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离开了,自己身体又不好,女儿上大学,所以开了这间茶馆。每天有一些老人来搓麻将,主要卖茶水钱,一杯5毛到1块。这些搓麻将的也都是好玩,玩的都很小。 据悉,吴的茶馆于今年4月份开的,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一些当地居民反映,在桃源镇上,像吴这样的茶馆还有很多。 警方承认动作大了点 就多名女子脱光衣服被搜身一事,记者随后来到桃源镇派出所。该派出所负责人(为尊重负责人要求,隐去其职务和姓名)就此事与记者作了“沟通”。并且这位负责人强调,这不是接受采访,而是“沟通”,如果记者需要采访,应与吴江市公安局联系,这是纪律。记者也当即表示,如需要,记者可以与吴江市公安局取得联系。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还是愿意与记者进行一些“沟通”。 该负责人称,警方做的好事很多,问题也有,但这不是主流。在这件事上(脱光衣服搜身),整个抓赌过程没有问题,只是在随后的审问过程中动作大了点。对于这些女子的反映,他表示,相信她们所说的基本上是事实。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对方还是简要的介绍了当日抓赌的过程。 因为近一个月,经常接到市民举报,农贸市场茶馆里有赌博,桃源派出所也多次出警抓赌,每次都没有抓住。11月4日,所里再次接到吴江市公安局转来的接警指示。这位负责人决定亲自抓人,随即带上两个民警,两个联防队员再次来到茶馆。 对于审问女子的过程中发生的脱光衣服搜身的一幕,这位负责人承认民警确实有过错。记者进一步向对方证实几个细节。一是被脱光衣服搜身的多名女子称,她们一共11人被抓去搜身,而这位负责人表示没有那么多,大概有六七名女子。二是民警在这些人身上搜去一两千元,他表示,星期一对这些不是参赌的钱全部退还。但记者采访中可以确定的是,被搜身的女子中,沈姓女子被搜550元,唐姓女子被搜650元,姚姓600元,万姓230元,加上刘丽已近2000元,加上其他人肯定不止2000元。三是这位负责人称曾问女民警当时有没有动手,女民警称没有动手。而采访中,记者一再征询一些当事人,有人称,女民警接触到她们内衣并有拉的动作。 记者欲找当事女民警了解当时的情况,对方称,该女民警回家休假,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回来。不过记者求证获悉,当事女民警叫潘云娥,警号为240695,2000年左右毕业于江苏公安大学。而桃源派出所在吴江整个公安系统工作还是比较出色的。这些女子被搜身后,并不知道该做什么,但她们却要面对来自街坊邻居的频频询问,这让她们尴尬不已。对于整个事件,她们只是觉得民警不应该这样做。在搜身时,甚至没有一个人能站出来,因为她们怕,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架势,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犯法了,所以,即便要求被脱光衣服不是很愿意,但她们也只能照做。她们不知道,作为执法者,桃源派出所女民警的做法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畴。 受辱者可申请赔偿 就10余名女子被搜身一事,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法学博士谈海圣称,搜身时必须要出示搜查证,否则就是违法,而且就算有手续进行搜身,也必须是单人单间。 苏州海侨律师事务所的陆伟律师指出,数名女子被脱光衣服搜身肯定是不对的。首先,这些女子只是在旁边观看赌博,并没有参赌,根据相关规定,围观的本身就不能抓,所以,派出所把她们一并抓是错的。其次,如果把她们当作证人,就不能用抓的方式,更不能用用警车带回派出所,所以这也不符合程序;再次,就算她们参与了赌博,也只是嫌疑人,搜身就更不允许,何况还脱光衣服进行搜身。陆律师还称,派出所此举有滥用权力、执法违法之嫌,同时也暴露出当前一些执法人员自身存在的素质问题。陆律师还指出,经济发达推动执法,两者有必然联系。但在苏州吴江一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发生这样的事件是不应该的,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经济发展应该更有条件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方式。这其实还是一个执法者的素质问题。最后,陆律师谈到,最近,国家相关部门正在修正《治安管理处罚条理》,准备把它上升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此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约束和监督。至于那10余名被搜身的女子,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维护自己的切身权利。 《江南时报》 (2004年11月08日 第十九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