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中国实习生加班费 日本一些企业遭刑事告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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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01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日本工会组织“连合德岛”10月对德岛县西部的缝纫公司和木材公司的社长以涉嫌违反劳动基准法进行了刑事告发,这几个企业在付给中国实习生加班费时大大低于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最低基准。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连合德岛”的一位中国工作人员说:在德岛地区最低工资是每小时612日元,而加班费是612日元×1.25,应该为763日元。但是这些被告发的企业
据悉,这种事件在德岛地区很普遍,德岛县仅接到实习生等的咨询电话就有20多个,有十几起在“连合德岛”工会的交涉下很顺利地得到解决,而被告发的企业社长现在拒绝会见又拒绝对违法行为进行改善,因此“连合德岛”对他们进行了刑事告发,而且他们同时还发现,这些企业也没有给一些中国实习生做法律规定的基本的健康普查。 “连合德岛”的会长藤学原在告发后指出: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这些企业脱离了实习生制度“国际贡献”的宗旨,而是为了使用廉价的劳动力在利用实习生制度。一位中国女实习生含着眼泪说:在日本忍耐了许许多多事情,因为忍到了极限,才向“连合德岛”进行了咨询,此事才得以曝光。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