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可超土地产值30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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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7:30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意见》规定,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视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或异地移民安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