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逮捕本国高级科学家 指其向中国出售航天机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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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7:21 东方网 | |||||||||
瓦连京·丹尼洛夫是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理工大学热物理系研究人员,现年56岁,数学物理学副博士,从事宇宙环境对卫星的影响问题研究已经近20年。他工作过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应用机械科学生产联合体,早在多年以前就解决了防止卫星内部的电子设备遭受太阳活动等宇宙环境破坏的问题。 据此间媒体报道,丹尼洛夫于1999年以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理工大学的名义同中国精密机械
据报道,当时合同签定时,俄联邦安全局应该知道合同的内容,但是联邦安全局没有阻拦合同的签定。合同签定后,完成状况良好。在签定合同半年后,俄联邦安全局怀疑丹尼洛夫向中国方面泄露国家机密,将其关押3天。3天后丹尼洛夫被释放,但被禁止离开居住地。 2001年2月16日,俄联邦安全局将丹尼洛夫隔离审查。联邦安全局认为,丹尼洛夫试图向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出售能够综合模仿宇宙环境测量卫星工作状况的装置,有些技术属于尚未解密的国家机密,而未经许可就擅自将这种技术数据透露给别国的行为会对俄对外安全带来损失,使得外国在开发航天飞行器方面大大减少研究费用和时间。俄联邦安全局根据俄联邦刑法275条规定对他提出叛国罪指控。此后不久,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理工大学负责人认为,丹尼洛夫擅自挪用了约40多万卢布(约合十几万美元)用于购买合同零件的款项,因此按照俄联邦刑法第159条规定对他提出欺诈罪指控。 20多名学者呼吁释放 对于俄联邦安全局和当地大学提出的指控,当地法庭也对案情进行了研究。但丹尼洛夫的辩护律师一直坚持,丹尼洛夫同中国公司签定的合同中规定的合作研究内容并非属于国家机密,并多次提出要求释放丹尼洛夫。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多所高校和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的20多名学者曾于2001年4月份向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联邦区法院发公开信,要求改变对丹尼洛夫的拘留处罚。这些学者认为,丹尼洛夫与中国所签合同的研究内容早在1992年就已经不再是国家机密,他根据合同同中国进行的合作研究可能是根据公开发表的材料进行的,不应该继续对他进行隔离审查。这些学者希望,法庭应该对丹尼洛夫进行公开审判。但是联邦安全局认为,针对他的指控中含有属于国家机密的东西,因而审判不应该公开进行。 审判原计划于2001年5月结束。但由于联邦安全局对丹尼洛夫进行隔离审查,他的健康状况变差,出现心肌梗塞的症状,并入院接受治疗。在此期间,俄联邦安全局调查得出结论认为,虽然丹尼洛夫自己不承认,但他确实向中国提供了属于国家机密的东西。他们认为,丹尼洛夫请领导签字的俄文合同文本内容不同于汉语合同文本。而丹尼洛夫本人由于身体状况不佳,未能及时全部了解案情材料,而他的辩护律师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对他进行有效辩护,因而对他的隔离审查期限也被多次延长。 到2002年7月,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中央区法院才作出决定,驳回联邦安全局提出的对丹尼洛夫继续进行隔离审查的要求。2002年9月27日,丹尼洛夫在进行医疗检查时发现患有心脏局部贫血,因而被释放,但被警告不准离开居住地。 直到2003年9月,丹尼洛夫一案才开始进行前期听证;9月3日,法庭作出决定通过陪审团在不公开的状况下审理丹尼洛夫一案。2003年12月,由12名陪审团成员中有8名陪审员认为,丹尼洛夫没有犯叛国罪,法庭也作出丹尼洛夫无罪的判决。 可能被判20年 2004年6月,俄最高法院取消了对丹尼洛夫的无罪判决,要求地方法庭重新审理该案。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州助理检察官帕马年科认为,对丹尼洛夫进行无罪判决前进行权利讨论问题时,陪审员在场,而通常这种问题的讨论只允许法庭主席在场,因而对丹尼洛夫的无罪判决有违刑法法律程序。 2004年9月14日,克拉斯诺亚尔斯克法庭重新成立陪审团审理丹尼洛夫一案。11月初,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州法庭陪审团重新对丹尼洛夫提出指控。12名陪审团成员一致认为,丹尼洛夫具有叛国行为,理由是向中国泄露国家机密;同时陪审团还认为,丹尼洛夫还有欺诈行为,理由是同中国签定合作合同并获得46万卢布(约合15800美元)的回报。陪审团在经过4个小时的讨论后得出结论认为,丹尼洛夫犯有间谍罪。 一旦法庭判决丹尼洛夫向中国提供的数据资料为国家机密,那么他将被判处20年徒刑。丹尼洛夫本人已经表示如被判刑,将向欧洲人权法庭上诉。 对于丹尼洛夫一案,俄罗斯国内有很多学者认为,丹尼洛夫作为一个科学家,能够为他所工作的单位创造机会吸引外国投资,这有助于俄罗斯本国科学的发展,有助于提高俄罗斯科学的威望。而由于联邦安全部门对丹尼洛夫进行隔离审查,致使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理工大学与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公司的合作合同中断,这对学校、对俄罗斯科学都是一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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